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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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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188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于2018年11月19日发布的《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浦县东南和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所属的联合体被确定为漳浦县东南和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包一)(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漳浦县东南和西北片区村镇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包一)

  2. 项目招标人:漳浦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 中标联合体:

  牵头人——中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环境”);

  联合体成员——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中标价: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4.1%;年度合理利润率6.35%;污水处理费1.20元/吨;污水管网维护单价1.60万元/公里·年。

  5. 投资估算:本项目(合同包一)总投资45,326.35万元,工程费用以漳浦县财政局最终出具的《结算审核结论书》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以政府方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6.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合同包一)包括:佛昙镇、赤湖镇、深土镇、霞美镇、六螯镇、沙西镇、旧镇7个镇区以及上述乡镇范围内的83个行政村的村镇、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污水收集管道331.977km,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40座,总规模2.70万m3/d,修复现状污水处理设施12座。

  7. 合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具体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

  8.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含建设期3年)。

  9. 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具体包括可用性付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及污水管网运营维护绩效服务费。

  10. 联合体各方股权比例及职责分工:

  合作期内,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照10%、90% 的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及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人 ——中车环境:在项目公司中出资45%,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联合体成员——博天环境:在项目公司中出资45%,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符合公司“工业强+生态美+水务优”的战略规划,有助于改善项目所在地人居环境,为公司后续主营业务的开拓提供更多的经验,如合同顺利签订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目前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博天环境    公告编号:临2018-189

  债券代码:136749     债券简称:G16博天

  债券代码:150049     债券简称:17博天01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23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许又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之标的资产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频环境”)70%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公司现持有高频环境70%的股权。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8年11月21日,高频环境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密云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对方许又志、王霞、王晓合计持有的高频环境70%的股权已变更登记至本公司名下。至此,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变更后本公司持有高频环境70%的股权,高频环境变更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完成后,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1、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具体约定向相关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支付现金对价,并就向相关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在上交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公司尚需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资产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进行专项审计,并根据专项审计结果执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3、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000万元;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并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该事项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结果。

  4、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发行及上市等情况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承诺事项。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核准程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本次交易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依法办理过户手续,公司现合法、有效地持有标的资产;本次交易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高频美特利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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