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81号西安天翼新商务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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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裴振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7人,董事向永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陆伟民先生、李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田喜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白忠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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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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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丽、刘硕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