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昌先生关于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2018年11月15日,吴桂昌先生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计72,278,654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展期手续。相关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桂昌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5,058,6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10%,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 156,018,653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4.5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49%。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吴桂昌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建昌、吴汉昌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13,702,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37%,合计质押 196,108,453 股,占三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1.7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19%。
2、吴桂昌先生本次是股权展期行为,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吴桂昌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后续出现相关预警/平仓风险,吴桂昌先生将采取补充资金、提前解除质押等方式应对,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明细;
2、股份质押展期凭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