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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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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临2018-081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远海控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之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5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和10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并择机发行。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编号为“中市协注[2018]MTN642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载明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50 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的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三、公司如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主承销商,应重新注册。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发行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交易商协会等相关自律管理规定、通知书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通知书规定的有效期内,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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