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星期一)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2018年1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4日15:00-2018年1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丹霞山街666号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30日(星期二)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代表股份588,451,9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154%。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名,代表股份36,572,8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97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名,代表股份588,433,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6.613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股份1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8,447,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88,447,7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3%;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6,568,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应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云栋、薛玉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代表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