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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0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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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2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9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立即致函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永红,要求对《关注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但因时间较短,尚未收到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及王永红的复函,相关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公司无法按期完成《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延期回复。

  公司预计将于2018年10月12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关注函》的回复,并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8-160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弘股份,股票代码:000979)) 股票已连续12个交易日(2018年9月13日-10月8日)收盘价格均低于股票面值(即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将被终止上市。现就风险提示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十八)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1条的规定,出现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公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3条的规定,公司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公司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58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 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股东“国都证券-浙商银行-国都景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国都景顺1号”)计划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8年3月30日)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现减持期限届满,公司于2018年10月7日接到国都景顺1号出具的《关于减持中弘股份股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 现将减持股份实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计划减持期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国都景顺1号签章的《关于减持中弘股份股票进度的情况说明函》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9   证券简称: 中弘股份  公告编号: 2018-159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8日,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卓业”)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再次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中弘卓业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共持有公司股票2,227,657,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5%,其中2,220,961,822股已经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比例为99.70%;中弘卓业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

  三、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对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中弘卓业全部股权事宜,公司已告知中弘卓业尽快核实具体原因,尽快通报给本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弘卓业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的事项,并进行后续披露。

  上述中弘卓业相关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对本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尚未造成实质性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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