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最高额不超过13亿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8.09%。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购买了2.5亿元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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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5亿元,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
2、购买金额:人民币2.5亿元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预期年化收益率:3.4%
5、投资期限:72天
6、购买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跟踪,严控投资风险,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结合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银行理财投资。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资金账户管理人员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账户资金变动和收益情况。
4、公司审计监察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定期组织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通过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可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相应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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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