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8-32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
中农网8.36%股权暨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进展公告

 

 ■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网”,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中农网39.2927%股权)8.36%的股权。鉴于该等股权所对应的中农网营业收入规模触发《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及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序。

 公司已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交易标的、交易方式、所签署框架协议的主要约定及协议终止日的延期安排、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对公司的影响、本事项需履行的程序、必要的风险提示以及事项的进展情况。(相关停复牌公告及事项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7月19日、7月26日、7月28日、8月4日、8月11日、8月18日、8月25日、8月28日、9月4日、9月11日、9月18日、9月25日、9月27日、10月18日、11月1日、11月15日、11月29日、12月13日、12月27日、2018年1月10日、1月24日、2月7日、2月28日、3月14日、3月28日、4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程序及该事项涉及的审计、评估、律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所开展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监管规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仍在推进中。

 公司将按照要求每十个交易日披露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事项正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相关程序,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须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非行政许可类审核程序,本事项将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等相关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以及履行公开挂牌程序后最终摘牌方及摘牌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