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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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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8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利,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中国银行台州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台州分行、华夏银行台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8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茶叶集团”)购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658-1号茶叶大厦2号办公楼部分房屋及相应地下车位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4,654.21平方米。本次拟购房产总额为人民币5,180.56万元(不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居间服务费等),拟购房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

 2、本次购买房产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毛立民

 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5号1、2层

 5、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茶叶加工机械及配件、服装、针纺织品、农作物副产品、土特产品(不含食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仪器仪表、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焦炭的销售,实业投资开发,仓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除外)。

 6、茶叶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658-1号茶叶大厦2号楼201、205、401、402、403、501、502、503、601、602、603室,房屋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4,654.21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用地/非住宅,所有权证号为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112591、112573、112587、112592、112589、112576、112577、112580、112574、112584、112589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租赁情况,也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转让价格

 交易标的总价为人民币5,180.56万元。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公司先支付购房款2,590.28万元给茶叶集团,茶叶集团向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转让变更登记材料受理同时公司付清余款。

 3、交房方式

 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完成房屋交付手续确认。

 4、其他约定

 土地使用权及2幢办公楼地下车位78个(含平面车位14个、机械车位64个)随房产一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价格内,不再另行计算;合同房产转让发生的契税、中介代理费由公司承担;茶叶集团明确合同房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形。

 5、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在杭州的办公场所为租赁,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实施,现有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在杭州购买办公楼,有助于改善办公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办公场所。同时能够利用中心城市的优势,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优化资源配置与整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新业务拓展与实现战略突破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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