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7年11月27日,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樟树市和泰安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泰安成”)《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的说明》以及《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后)》等文件。
和泰安成《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的说明》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披露了和泰安成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19,725,250股股份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原报告书”)。
和泰安成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原报告书的反馈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认真落实,对原报告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后)》,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1、在原报告书“第五节 资金来源”中补充披露伊电控股和龙泉电力发展情况及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相关借款的资金成本。
2、在原报告书“第七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二、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中补充披露伊电控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及解决措施。
3、对原报告书附表所列“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进行了修订。
修改前----变动数量:198,555,212股,变动比例:16.65%。
修改后----变动数量:19,725,250股,变动比例:1.65%。
4、将原报告书“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相关内容删除。
详细内容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和泰安成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的说明》以及《焦作万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后)》。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