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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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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制药 公告编号:2017-036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7年11月20日和2017年11月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部分股权质押、解除股权质押及拟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所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公司于近日收到双鸽集团通知,因双鸽集团拟发行“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需要,双鸽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51,669,200股用于对本期债券持有人交换股票和为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其中12,669,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一)质押专户”,39,0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划转至“双鸽集团有限公司—双鸽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品种二)质押专户”。本次质押登记事项已于2017年11月 24 日办理完毕,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截至本公告日,双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15,83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2%,本次质押后双鸽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115,500,000股(其中为本期债券两个品种发行共计质押股份65,000,000股,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71%,占本公司总股本36.09%。

 关于双鸽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及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济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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