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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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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29证券简称:人民同泰编号:临2017-05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上市公司,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各方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等工作量大,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鉴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29证券简称:人民同泰编号:临2017-05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10月19日披露的《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公司于2017年10月28日披露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持股情况公告》(临2017-040号),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1号、临2017-043、临2017-044、临2017-048、临2017-049)。公司现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本次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 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所属行业为其他食品制造业。同时,由于本次重组标的资产涉及海外上市公司且其股票处于交易状态,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适时披露本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的其他具体情况。

 (二) 交易方式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初步方案为拟采用发行股份和/或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并可能视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基于目前所沟通的初步方案,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还需结合对标的资产尽职调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商讨和论证具体交易方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 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对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磋商与论证,各方正全力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

 (四) 对标的资产开展尽调、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情况

 自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宜。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进行了多轮谈判与磋商,双方均已派员对对方进行了实地考察。公司拟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聘请也在进行中。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开展重组方案的论证工作,并与交易各方进行持续沟通。

 但鉴于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且涉及海外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还在进一步的协商沟通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五) 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及目前进展情况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尚不明确是否需由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前置审批的情形。

 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就相关事项与相关监管部门持续沟通。

 二、 本次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工作,包括论证重组方案、沟通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等工作。截止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对本次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尚未签订重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 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海外上市公司,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交易各方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较多,前期准备工作和尽职调查等工作量大,所需时间较长,公司正在继续与有关各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具体问题仍需进一步商讨和完善,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 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由于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将在股票继续停牌期间,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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