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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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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81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根据相关实际情况,拟变更经营范围,新增项为:盐酸(食品添加剂)。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公司工商登记的管理部门具体办理此次公司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调整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项为:盐酸(食品添加剂)。基于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负责工商登记的职能部门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欧阳国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赵梦董事已经提出辞职,为保持董事会的正常运转及有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推荐欧阳国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查欧阳国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胜任新的岗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等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同意补选欧阳国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选举刘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王东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钱永纯、金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格亮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提议于2017年12月13日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补选欧阳国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2017年11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2: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欧阳国良:1968年生,91年7月南京财经大学财政系毕业,本科学历,2001年取得全国注册税务师资格。91年8月至92年9月常州市广化医院从事会计工作,92年10月到2003年8月任常州华光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财务科长,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常州城镇建设开发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常州宏锦房产开发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7月1日至今担任方大化工财务总监。

 附件2: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副董事长:

 刘东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盛达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起加入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新余昊月经理、法定代表人。2017年11月23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2017年11月27日当选方大化工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东冬,男,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中小市值及机械行业分析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监。现任方大化工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金勇,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辽宁抚顺石油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销售公司任科长、部长、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钱永纯,男,1974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氯碱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生产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张格亮,男,1973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辽宁抚顺石油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聚醚厂生产副主任、主任、生产副厂长;技术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吉林市聚源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方大化工聚醚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82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11月24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11月27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2017年11月27日第七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8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选举刘东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任王东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钱永纯、金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格亮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王东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王东冬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刘东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王东冬、金勇、钱永纯、张格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人员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等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附: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

 公司副董事长及高管人员简历

 副董事长:

 刘东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北京盛达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2016年起加入新余昊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任新余昊月经理、法定代表人。2017年11月23日当选方大化工董事。2017年11月27日当选方大化工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王东冬,男,1982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0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经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中小市值及机械行业分析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总监。现任方大化工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金勇,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毕业于辽宁抚顺石油学院,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销售公司任科长、部长、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钱永纯,男,1974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沈阳化工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氯碱厂车间主任、生产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生产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张格亮,男,1973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辽宁抚顺石油学院,获得学士学位。199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职于方大化工聚醚厂生产副主任、主任、生产副厂长;技术研发部部长;技术中心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吉林市聚源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方大化工聚醚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27日担任方大化工总工程师。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186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5:00 至2017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投票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号,公司办公楼2层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补选欧阳国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2017年11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7-181《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184《公司章程修正案》等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一、议案二属于特殊决议事项,同意股数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该议案方能获得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按相关规定应补选一名非独立董事,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时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注: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8日至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4层84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冬

 电话:0429-2709027

 传真:0429-2709818

 5、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17年11月27日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8”,投票简称为“化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3: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所有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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