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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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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7-053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2017年6月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向廖良茂、田小琴、梁炳基、王赤昌、邓泽林、孔庆涛、曾祥洋、胡继红、苏金贻、刘晓辉、苏丽萍、吴讯英、符新元、林锐泉、罗国莲、蔡诗柔共16名自然人以及深圳市泓锦文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锦文并购”)、南京盛创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创置业”)、赣州森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昕投资”)、东莞市众旺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旺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14.96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二、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17年6月8日,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8,383,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838,325元。公司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月27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规定,现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由14.96元/股调整为14.86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按照公司本次以股份方式支付的对价2,337,362,775.04元和发行价格14.86元/股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由156,240,816股调整为157,292,234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

 注:交易对方一致同意经计算所得的对价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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