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知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集团”)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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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博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1,4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13%,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稷弘立”)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2,300,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363,792,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6%;博源集团和中稷弘立累计冻结(质押、司法)持有的公司股份1,362,091,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2%。
公司已致电博源集团询问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截止公告发出前博源集团未接到上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及债权人的告知函,未知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后续收到将及时通知本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及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上述博源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不会造成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