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9月12日,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投资”)减持股份的告知函。2016年9月9日,新筑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75%。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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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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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股东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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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3、控股股东新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新津聚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英科技”)计划自2016年8月26日起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者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7,000万股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
4、自上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284%。
5、本次减持完成后,新筑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266,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157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