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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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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PPP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中标以下PPP项目:

 一、本公司中标宁夏石嘴山至固原城际铁路(吴忠至中卫段)PPP项目。该项目计划工期28个月,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136.15亿元,其中,建设工程费95.9249亿元,项目总投资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5年营业收入的2.27%。

 宁夏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铁投”) 与中国铁路总公司采用股权合作模式建设本项目,股权比例为70%和30%,其中宁铁投的70%部分采用股权转让的方式引进社会投资人。本公司作为引进的社会投资人,在项目公司中持股比例为30%,资本金出资额20.42亿元。如项目投资额增加,各出资方按其股权比例相应增加出资额,社会投资人最多出资22.365亿元。项目的股权回购期限为20年。

 该项目的投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

 二、本公司及下属中铁四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昆明轨道交通5号线PPP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213.51亿元,其中土建工程约108.45亿元,机电设备及车辆购置约71.69亿元,征地拆迁约33.37亿元(由政府负责)。施工工期48个月。项目投资(不含征地拆迁)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5年营业收入的3%。

 该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具体方式为:将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分为土建(A)、机电设备及车辆(B)两个部分(不含征地拆迁)。由昆明市政府授权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轨道集团”)与投资人共同出资,分别成立A、B项目公司,完成A、B部分的投资建设和特许期内的地铁运营及资源开发经营,特许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5号线有关资产完好无偿移交至昆明市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昆明轨道集团后注销。

 A部分采用“PPP+EPC”模式,昆明轨道集团与投资人分别按13%和87%股比出资设立A项目公司。昆明市政府与A项目公司签订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A项目公司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土建)投资建设和15年资产经营的特许经营权。

 B部分采用“PPP+EPC”模式,昆明轨道集团与投资人分别按19.5%和80.5%股比出资设立B项目公司。昆明市政府与B项目公司签订昆明市轨道交通5号线(机电设备及车辆)PPP特许经营协议,授予B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资源开发30年特许经营权。

 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40%,其中A部分项目资本金暂定为43.38亿元;B部分项目资本金暂定为28.67亿元。

 该项目的投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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