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子衿和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子衿和达”) 为本公司股东。截止本公告日,其共持有本公司10,057.290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2016年5月24日,本公司接到子衿和达有关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2015年5月22日和2015年6月1日,子衿和达分两次合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5年6月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5-045号)。在上述股份质押期间,本公司于2015年9月11日实施完成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143227股,子衿和达的持股总数由4,000万股增加至10,057.2908万股,上述质押股份数相应由原4,000万股调整为10,057.2908万股。
2016年5月23日,上述10,057.2908万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提前完成购回交易,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见下表:
■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016年5月24日,子衿和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57.2908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融资。具体情况见下表:
■
本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5月2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5月 23日。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本次质押完成后,子衿和达所持股份中,被质押股份10,057.290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00%。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