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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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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内资
股股东之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16-012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内资

 股股东之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3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楚源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7人,其中副董事长陈矛先生、董事王文楚先生、独立董事黄龙德先生和独立董事邱鸿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静出席了会议、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获得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至2项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至2项的议案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四)2016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

 2016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以特别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

 2、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以普通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子丰律师、揭恺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6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6-01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外资股类别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2016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类别股东大会于2016年3月10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H股股东及H股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共25,537,319股,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约11.61%。

 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楚源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监票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H股类别股东大会之日止,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总数为219,900,0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028%,其持有人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于会上就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知(“通知”)中的议案进行表决赞成或反对。并无任何H股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议案;亦无任何H股股份持有人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放弃投票权。并无任何H股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就任何议案表决反对。

 二、提案审议情况

 H股类别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议案详情请参见通知):

 以特别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审议通过:

 2、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人。

 H股类别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刘子丰律师和揭恺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出席的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字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及

 (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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