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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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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出资额(元)
48钱旭光0.5583880,624
49倪仕灿0.5531872,500
50叶崇银0.4885770,515
51朱益忠0.4885770,515
52徐也洁0.3454544,759
53陈珠献0.5989944,658
54黄永余0.4885770,515
55陈国良9.838715,519,431
56朱信阳3.95746,242,277
57胡新宇1.92343,033,926
58黄永钦1.46502,310,942
59陈建强1.44372,277,328
60胡万伍1.44372,277,328
61黄李忠5.59258,821,540
62林智生0.3953623,579
63吴万雄0.81181,280,519
64郑爱珍0.76241,202,558
65陈国际0.3781596,341
66陈庆来0.3781596,341
67高小珍0.1065168,057
68周炳辉0.5434857,138
69吴晓东0.0723114,025
70吴元丹0.0723114,025
71赵兰芬0.1446228,049
72高亦强3.31645,231,289
73金炘5.59258,821,540
74吴建平1.38412,183,317
75吴建敏1.38412,183,310
76吴建芳0.71301,124,726
77吴建玲0.71301,124,726
78陈建克5.04167,952,617
79陈庆更0.5434857,138
80李南0.69751,100,256
81胡琦莹0.69751,100,256
82林建新0.69751,100,256
83周敬东0.69751,100,256
84金萍0.1806284,855
85宋国峙0.1806284,855
86徐志武28.738245,331,211
87王建清0.74571,176,179
88朱筱秋0.1446228,049
89张璐1.68132,652,000
90仇展炜8.400313,250,513
91朱宝新2.80014,416,840
92张微微2.80014,416,840
合计100.0000157,738,519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iv.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出资额(元)
1吴炳池24.234732,549,285
2赵丽娜1.44071,935,000
3倪月华0.0848113,895
4季瑛0.0848113,895
5林芬芬0.0848113,895
6吴依娜1.64402,207,972
7张惟峰0.042557,089
8朱虹0.042557,089
9包秀根0.047964,323
10王一路0.0848113,895
11吴丽娜1.64402,207,972
12吴华荣0.0932125,171
13陈晓玲0.0848113,895
14梁望0.042557,089
15潘丽珠0.042557,089
16吴旭升3.28764,415,510
17洪宝妹0.0848113,895
18俞武0.0848113,895
19朱洁文0.0848113,895
20王鹏举0.042557,089
21王竹芳0.042557,089
22赵微微0.0848113,895
23赵志芬0.82941,113,895
24仲逸华0.1273170,957
25王莲英0.1273170,957
26李银良0.1273170,957
27张帆7.979410,717,041
28金小阳0.1018136,771
29王晨怡0.1273170,957
30胡二敏0.1413189,818
31卢锡林0.1637219,922
32陈景城20.312727,281,669
33南存辉7.904210,616,080
34陈宣富0.84901,140,238
35潘性莲3.77215,066,218
36张智寰4.78006,420,000
37南笑鸥3.29094,420,000
38南尔3.29094,420,000
39南金俠3.29094,420,000
40朱爱忠0.98361,321,000
41陈业欣0.6577883,368
42叶建丹3.29094,420,000
43郑志东0.98361,321,000
44郑孟印0.1698228,049
45郑春林3.28874,417,000
合计100.0000134,308,719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v.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比例(%)出资额(元)
1柯丽华8.799313,247,860
2陆秀峻0.5867883,368
3林齐1.46702,208,630
4张晓原8.074712,156,840
5陈雷1.17351,766,736
6陈卉7.847711,815,129
7胡子洛2.93374,416,840
8吴红宇2.93374,416,840
9陈源5.86748,833,673
10吴敏洁0.88031,325,269
11施曼野2.93374,416,840
12戈悟觉2.93374,416,840
13包正2.93374,416,840
14金秀华5.86748,833,673
15陆川6.642110,000,000
16王永才38.125557,400,000
合计100.0000150,555,378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及股份发行数量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11月30日作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71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4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5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2号《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3号《资产评估报告》,新能源开发股权的评估价值为8,100,703,305.64元,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538,656,375.59元,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79,496,043.64元,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37,975,344.95元,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66,687,708.03元。

参考前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充分协商后一致同意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9,423,518,777.85元,其中新能源开发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100,703,305.64元,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538,656,375.59元,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79,496,043.64元,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37,975,344.95元,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66,687,708.03元。

公司在本次交易项下收购标的资产而发行的股份总数=∑转让方中各自所持标的资产部分的交易价格÷发行价格;每一转让方所获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每一转让方各自所获交易对价、认购公司股份数量等详细情况具体如下:

转让方名称/姓名交易对价(元)认购对价股份数量(股)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67,738,582.75100,437,060
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03,989,538.00122,262,496
仇展炜87,194,086.233,548,802
周承军27,115,039.661,103,583
金建波20,410,255.62830,698
李崇卫20,410,255.62830,698
谢宝强12,957,739.33527,380
黄启银12,957,739.33527,380
沈道军10,022,447.25407,914
罗易8,511,390.22346,413
胡远东6,626,821.43269,711
袁艳辉2,381,403.2196,923
李栋荧1,764,789.8871,827
朱晓霞3,891,042.74158,365
南存辉35,769,774.761,455,831

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47名股东1.南存辉290,499,762.0411,823,352
2.朱信敏80,039,730.543,257,620
3.林黎明39,085,121.811,590,766
4.王永才38,369,569.621,561,643
5.程南征26,555,698.131,080,817
6.倪彩荣11,723,040.29477,128
7.倪庆环4,713,921.73191,856
8.杨玉霜4,035,714.14164,253
9.郑有义3,271,703.99133,158
10.王仁远2,097,454.4185,366
11.寿国春2,084,073.0284,821
12.高仁春2,039,929.6483,025
13.黄星金2,020,389.1182,229
14.叶松仟2,020,389.1182,229
15.施成法1,949,544.9679,346
16.黄云斌1,754,455.0971,406
17.李红1,754,455.0971,406
18.李忠强1,744,684.8371,008
19.陈柯亦1,614,279.9865,701
20.包蓓惠1,149,625.4646,789
21.吴荣参1,142,404.9746,495
22.金仁进1,120,849.7945,618
23.王良平1,120,849.7945,618
24.金川钧1,116,218.0445,430
25.叶向荣1,116,218.0445,430
26.翁志明1,010,485.1541,126
27.过润之1,010,485.1541,126
28.朱信善998,680.7440,646
29.李金辉877,484.4735,713
30.秦伟锋877,484.4735,713
31.杨宣才877,484.4735,713
32.郑乐英684,923.1027,876
33.陈永平645,409.7126,268
34.陈星孟623,847.4425,390
35.叶文林623,847.4425,390
36.郑建鸣623,847.4425,390
37.郑文松623,847.4425,390
38.陈百乐606,404.8524,680
39.周华606,404.8524,680
40.张苏叶606,404.8524,680
41.林发云577,095.8323,487
42.胡志像577,095.8323,487
43.蔡碎妹448,737.5318,263
44.董勇404,080.3016,446
45.黄林玉404,080.3016,446
46.徐汉秋404,080.3016,446
47.郑云峰404,080.3016,446

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45名股东1.徐志武80,322,131.893,269,114
2.陈国良27,498,797.321,119,202
3.仇展炜23,478,513.58955,576
4.黄李忠15,630,839.85636,175
5.金炘15,630,839.85636,175
6.陈建克14,091,199.80573,512
7.朱信阳11,060,657.45450,169
8.高亦强9,269,293.18377,260
9.朱宝新7,826,175.33318,525
10.张微微7,826,175.33318,525
11.胡新宇5,375,797.36218,795
12.张璐4,699,064.71191,252
13.黄永钦4,094,745.85166,656
14.陈建强4,035,185.38164,232
15.胡万伍4,035,185.38164,232
16.吴建平3,868,607.79157,452
17.吴建敏3,868,595.39157,451
18.吴万雄2,268,944.8192,346
19.郑爱珍2,130,806.1386,723
20.王建清2,084,065.3284,821
21.吴建芳1,992,896.0281,110
22.吴建玲1,992,896.0281,110
23.李南1,949,537.7679,346
24.胡琦莹1,949,537.7679,346
25.林建新1,949,537.7679,346
26.周敬东1,949,537.7679,346
27.陈珠献1,673,834.4968,125
28.钱旭光1,560,372.9963,507
29.倪仕灿1,545,978.1162,921
30.周炳辉1,518,758.2761,813
31.陈庆更1,518,758.2761,813
32.叶崇银1,365,271.4355,566
33.朱益忠1,365,271.4355,566
34.黄永余1,365,271.4355,566
35.林智生1,104,916.3244,970
36.陈国际1,056,653.4543,005
37.陈庆来1,056,653.4543,005
38.徐也洁965,255.5839,285
39.金萍504,733.0620,542
40.宋国峙504,733.0620,542
41.赵兰芬404,078.8116,446
42.朱筱秋404,078.8116,446
43.高小珍297,779.3112,119
44.吴晓东202,040.298,223
45.吴元丹202,040.298,223
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45名股东1.吴炳池57,672,557.552,347,275
2.陈景城48,339,114.841,967,403
3.张帆18,989,024.30772,854
4.南存辉18,810,136.22765,573
5.张智寰11,375,298.09462,975
6.潘性莲8,976,595.01365,347
7.南笑鸥7,831,591.52318,746
8.南尔7,831,591.52318,746
9.南金俠7,831,591.52318,746
10.叶建丹7,831,591.52318,746
11.郑春林7,826,275.96318,529
12.吴旭升7,823,635.90318,422
13.吴依娜3,912,202.44159,226
14.吴丽娜3,912,202.44159,226
15.赵丽娜3,428,536.11139,541
16.朱爱忠2,340,618.1995,263
17.郑志东2,340,618.1995,263
18.陈宣富2,020,334.4582,227
19.赵志芬1,973,658.5180,327
20.陈业欣1,565,198.4963,703
21.郑孟印404,069.3716,445
22.卢锡林389,669.5215,859
23.胡二敏336,329.6513,688
24.仲逸华302,910.7212,328
25.王莲英302,910.7212,328
26.李银良302,910.7212,328
27.王晨怡302,910.7212,328
28.金小阳242,338.159,863
29.吴华荣221,784.659,026
30.倪月华201,805.238,213
31.季瑛201,805.238,213
32.林芬芬201,805.238,213
33.王一路201,805.238,213
34.陈晓玲201,805.238,213
35.洪宝妹201,805.238,213
36.俞武201,805.238,213
37.朱洁文201,805.238,213
38.赵微微201,805.238,213
39.包秀根113,970.924,638
40.张惟峰101,153.334,116
41.朱虹101,153.334,116
42.梁望101,153.334,116
43.潘丽珠101,153.334,116
44.王鹏举101,153.334,116
45.王竹芳101,153.334,116


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16名股东

1.王永才101,676,038.714,138,218
2.柯丽华23,466,723.45955,096
3.张晓原21,534,134.75876,440
4.陈卉20,928,841.70851,804
5.陆川17,713,595.59720,944
6.陈源15,647,611.11636,858
7.金秀华15,647,611.11636,858
8.胡子洛7,823,811.76318,429
9.吴红宇7,823,811.76318,429
10.施曼野7,823,811.76318,429
11.戈悟觉7,823,811.76318,429
12.包正7,823,811.76318,429
13.林齐3,912,277.86159,229
14.陈雷3,129,524.70127,371
15.吴敏洁2,347,527.9195,544
16.陆秀峻1,564,762.3563,685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139,923,000.905,694,871
Zhixun Shen12,914,936.09525,638
Xindi Wu12,712,020.69517,379
钱秀兰24,806,283.421,009,616
Hong Frederick Wing Wah2,145,146.3987,307
Treasure Bay Investments Limited381,943,777.5315,545,127
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2,509,574.9640,802,180
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1,254,787.4820,401,090
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752,872.1312,240,654
合计9,423,518,777.85383,537,509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南存辉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对价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正泰电器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正泰电器拥有权益的股份。监管部门对锁定期另有要求的,按照监管部门另行要求为准。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南存辉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利润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其因本次发行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解锁以其承担的补偿义务已解除为前提。

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承诺因本次交易而获得的对价股份,如在取得对价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满12个月,则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如不满12个月,则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监管部门对锁定期另有要求的,按照监管部门另行要求为准。

在上述基础上,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操作性和可实现性,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进一步承诺,如其认购的全部或部分对价股份适用12个月的法定锁定期,在12个月法定锁定期届满后,其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对价股份按照以下安排分三期解锁,当期未解锁的对价股份不进行转让。

第一期解锁: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且对标的资产2016年度的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承担完毕之日后,可解锁股份数为:取得的对价股份×25%-履行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所补偿股份;

第二期解锁: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所取得的对价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且对标的资产2017年度的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承担完毕之日后,可新增解锁股份数为:取得的对价股份×60%-累计履行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所补偿股份-已解锁股份数;

第三期解锁: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所取得的剩余对价股份应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且对标的资产的全部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承担完毕之日后,可新增解锁股份数为:取得的对价股份-累计履行利润承诺补偿义务所补偿股份-已解锁股份数。

如除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存辉以外的其余各转让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对价股份适用36个月的法定锁定期,则该等股份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后一次性解锁。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负有利润补偿义务及减值补偿义务,其因本次发行所获上市公司股份的解锁以其承担的补偿义务已解除为前提。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如转让方中任何一方成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该等转让方还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锁定承诺。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转让方由于正泰电器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正泰电器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项下的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分红、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发行底价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底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依据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一、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制作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Treasure Bay Investments Limited、杭州通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浙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君彤鸿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家企业,仇展炜、周承军、金建波、李崇卫、谢宝强、黄启银、沈道军、罗易、胡远东、袁艳辉、李栋荧、朱晓霞、南存辉、Zhixun Shen、Xindi Wu、钱秀兰、Hong Frederick Wing Wah17名自然人股东,以及持有四个平台目标公司各100%股权的共计151名中国籍自然人股东(其中南存辉同时直接持有新能源开发、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及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仇展炜同时直接持有新能源开发股权及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王永才同时直接持有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共同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中标的资产价格、发行股份数量、盈利补偿金额、锁定期等有关事项进行了确定。《补充协议》与《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三、 审议通过《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Treasure Bay Investments Limited4家企业,仇展炜、周承军、金建波、李崇卫、谢宝强、黄启银、沈道军、罗易、胡远东、袁艳辉、李栋荧、朱晓霞、南存辉、Zhixun Shen、Xindi Wu、钱秀兰、Hong Frederick Wing Wah17名自然人股东,以及持有四个平台目标公司各100%股权的共计151名中国籍自然人股东(其中南存辉同时直接持有新能源开发、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及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仇展炜同时直接持有新能源开发股权及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王永才同时直接持有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及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共同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补偿协议》与《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四、 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标的资产出具的天健审〔2016〕529号《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32号《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31号《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44号《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健审〔2016〕530号《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为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6〕547号《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以及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坤元评报[2016]71号《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4号《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5号《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2号《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6]73号《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和评估服务的独立性。

2、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符合相关规定。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作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新能源开发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以收益法得到的评估值作为新能源开发股权本次评估结果;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对乐清祥如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乐清展图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乐清逢源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杭州泰库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以其评估值作为相应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交易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并确定最终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公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自查,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有关条件,具体如下:

(1)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

(2)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3)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有关条件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自查,公司符合实施本次交易的有关条件,具体如下:

(1)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要求。

(2)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条件。

(3)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八、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相关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同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52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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