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7号),该批复的有效期至2016年6月。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司于2015年8月1日、8月28日、9月26日、10月26日、11月24日、12月23日、2016年1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号、(2015)063号、(2015)068号、(2015)069号、(2015)077号、(2015)080号、(2016)003号。详情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标的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根据其提供的合并财务报表反馈2015年共计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260万元(未经审计),双方将加快对下一步合作事项进行讨论,在具体商讨过程中,存在双方就具体事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无法继续推进的风险,因此,此次资产交割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