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发布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其中的议案二为《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向唐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此议案中,唐钢美锦(唐山)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钢美锦”)向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钢集团”)的借款金额为23500万元,借款利率按央行基准利率上浮10%,借款期限为1年。唐钢美锦的股东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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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对补充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