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A股、煤气化、000968)已自2015年12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67)。因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6-00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本次重组的交易框架和具体事项还在商议和筹划中。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