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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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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9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612,简称:朗姿股份)已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3:00起停牌,并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13:00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收购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17),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3日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并分别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收购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19、2016-003、2016-006),由于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1月20日起继续停牌,并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2016年1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相关各项工作,同时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的细节进行积极地磋商。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申请股票复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0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1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及《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和资金账户的开立,并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了《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15-088)。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以来,积极筹备回购股份的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鉴于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以来,公司先后终止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公告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筹划并启动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重大事项,同时在本次筹划重大收购事项停牌前,公司股价趋势上升,已高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确定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因此,截至2016年1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计划的有效期为6个月,即将于2016年2月26日到期,如在余下的有效期内未出现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公司股价低于37.00元/股的情形,不满足股份回购的条件,本次股份回购将行终止。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后续进展进行信息披露,并提醒广大股东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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