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0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10: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蒋小荣女士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议案》。
公司直接持有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 51%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甘峰先生直接持有控股子公司49%股权,且为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甘峰先生为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一致同意控股子公司以当地房屋租赁的公允价格向关联方租赁16,453.72平方米的房屋用作生产办公场地,租金为10.13元/平方米/月,200万元/年,租赁期限为4年。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任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发展与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2审议《关于选任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3审议《关于选任蒋小荣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0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
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安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租赁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房屋编号:33030190000289)的整栋厂房作为生产办公场所,租赁房屋面积共16,453.72平方米,租金为10.13元/平方米/月,200万元/年,租赁期限为4年。
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不涉及现任关联董事,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没有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企业控股)
住 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703000148312
法定代表人:甘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佰贰拾陆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节能型荧光灯管;销售自产产品;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方股东及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关系:关联方的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甘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49%股权,且为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根据《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于2015年11月曾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关联方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房屋编号:33030190000289)的整栋厂房,交易价款为216万元,房屋租赁期限为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关联交易未到达董事会审议标准。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为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房屋编号:33030190000289)的整栋厂房,面积共16,453.72平方米,房屋拥有者为浙江风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类别为租入为租出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票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让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价格系根据控股子公司所在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位于绍兴市上虞区章镇工业功能区(房屋编号:33030190000289)的整栋厂房作为生产办公场所,租赁房屋面积共16,453.72平方米,租金为10.13元/平方米/月,200万元/年,租赁期4年,租金实行半年支付制,租赁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为正常营运之需,所租赁房屋具备基本的办公以及生产设施,有利于加快控股子公司生产投入速度。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租金摊分计入控股子公司的损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八、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及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稿)》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不涉及现任关联董事,该关联交易事项已事先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没有超出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的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稿)》、《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6-006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5年10月30日,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0%~30%,变动区间为4,087万元至5,313万元。
3、修正后的业绩预计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10.01%~10.01%。即如下表: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有所减缓的影响,公司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通过调整产品单价来提高价格竞争优势,从而产品毛利有所下降;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完工,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原预计有所下降。
2、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所获得的所得税优惠已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2015年高企评审结果尚未下发,公司2015年度所得税税率有所上升,暂按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公司的净利润情况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定对业绩的影响说明
2015年4月,公司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高企重新认定申报资料。2015年9月30日,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发布了粤科公示[2015]24号文《关于公示广东省2015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拟通过2015年高企评审,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结束,目前处于等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部门下发评审批文及证书阶段。若高企评审通过证书于2015年度报告披露前下发,则公司将与当地税务部门申请按15%调整2015年度所得税税率,调整后,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同向上升。
高企评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
据以公司未来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歉意,敬请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