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22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接到本行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之股东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通知,中信股份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在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本行部分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本行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于2015年7月8日致函通知本行,近期境内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为了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各类股东合法权益,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中信集团承诺不会减持所持有本行股票,并将择机增持本行股票。详见本行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并将择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临2015-28)。
截至2016年1月22日,中信集团控股的中信股份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共计增持本行H股10,313,000股;本次增持后,中信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本行股份为31,417,305,773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64.20%,其中:持有本行A股股份为28,938,928,294股,占本行A股股份总数的59.14%,持有本行H股股份为2,478,377,479股,占本行H股股份总数的5.06%。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中信股份(含下属子公司)计划于2017年1月21日前继续择机增持本行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行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行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内不减持。
五、本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中信股份所增持本行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