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 1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441号)。
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组织有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