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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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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15-105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15年12月28日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181,082,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03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3,306,3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1,184,38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42%。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股份32,177,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联合发起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同意1,184,162,8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99.9909%);反对22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0.01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3,390,492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457%);反对226,20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3%);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张圣怀律师、陈志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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