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9号),现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银杏树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的主要情况说明
1、银杏树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杏树北京公司”)
基本信息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旌勇里8号2号楼410号
法定代表人:夏军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企业策划;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1,088.94万元;净资产-912.38 万元;净利润-793.17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因本公司董事李维先生是银杏树北京公司的董事,因此银杏树北京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于增资到位不同时间安排的原因
根据《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协议各方同意:本公司增资资金与北京德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徳稻公司”)、上海德稻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徳稻公司”)、北京德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徳道科技公司”)原认缴注册资本的60%(即3,000万元),合计6,000万元,应于2016年3月31日前实缴到位;北京徳稻公司、上海徳稻公司和北京徳道科技公司原认缴注册资本剩余40%(即2,000万元),以及北京徳稻公司、上海徳稻公司和北京徳道科技公司本次认缴增资资金应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缴到位。
上述增资到位不同时间安排的原因为:鉴于公司看好德稻(上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所投资的银杏树北京公司的发展前景,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参与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同时,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到位的时间安排由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故经协商一致,根据本公司、北京徳稻公司、上海徳稻公司和北京徳道科技公司各方资金安排,基于实际情况,增资资金到位不同时间的安排合理,符合各方实际经营情况,具体为本公司本次增资资金于2016年3月31日先期到位,北京徳稻公司、上海徳稻公司和北京徳道科技公司三家公司本次认缴增资资金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实缴到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静萍女士、王长军先生和臧小涵女士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增资到位不同时间安排的意见
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到位的时间安排由协
议各方协商确定,故经协商一致,根据公司、北京徳稻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徳稻集群文化创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徳道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各方资金安排,基于实际情况,增资资金到位不同时间的安排合理,符合各方实际经营情况。鉴于银杏树信息技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良好的发展前景,我们同意该增资到位的时间安排。
2、公司本次参与德稻(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有利于公司进入新的业务领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