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1月12日起,对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申购、赎回的数量限制做如下事项公告:
一、适用基金范围以及具体数量限制方案
1.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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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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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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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申购赎回限制的直销机构
1、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联系人:徐湘芸
咨询电话:021-22211975
传真:021-22211997
网址:http://www.cib-fund.com.cn/
2、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上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b-fund.com.cn/etrading/
3、兴业基金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兴业基金”或者“cibfund“
三、其他事项
1、上述具体数量限制方案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将据此在定期更新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2、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的申购、赎回业务的数量限制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3、本公告涉及上述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4、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