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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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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5-066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与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的要求,对公司与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投资”)于2015年11月3日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确认,同意公司与上汽投资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对公司有以下积极影响:

 双方将针对智能装备核心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等领域的投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进行优势互补与协同发展,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形成长期稳定的互惠互信合作关系。

 1、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借助于上汽投资的专业力量,在智能装备核心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等领域实施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

 2、有利于公司智能装备核心部件、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等产品及服务进入上汽采购体系,为公司业务全面进入汽车行业打下坚实基础;

 3、形成双方优势资源的互补整合与资源共享,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推动公司在汽车行业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合作协议为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协议约定付诸实施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后确定。

 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披露《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成长基金的公告》(2015-03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除此之外,上汽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上汽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汽投资与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汽投资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5-06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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