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定于2015年10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批本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因会议召开前未能与本公司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取得联系,以致需递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无法签署及公告,故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开始停牌。
经本公司多方联系,后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家属的通知,张维仰先生目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截至目前本公司无法直接与张维仰先生取得联系,且本公司未收到任何涉及本公司调查的通知或被有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 鉴于董事长目前不能履行职责并考虑到本公司持续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且本公司副董事长冯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不履行董事长职务,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公司董事、总裁陈曙生先生在张维仰先生不能履行董事长职务期间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张维仰先生负责制定本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及政策,日常经营管理主要由本公司董事及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公司将根据事态的进展采取所有合理和必要的措施保证本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进一步核实相关重要事项,并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公司债券继续停牌。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