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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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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期转入第二个保本期时开放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的相关规则公告》的相关规定,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和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日之间,设置开放期,开放期为自2015年10月26日(含)起至2015年10月30日止。根据本公司2015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本公司网站披露的《新华阿里一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开放期申购的公告》,本基金已于2015年10月27日提前结束开放期申购。2015年10月28日为折算日,本基金对在折算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包括开放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第一个保本期结束后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以折算日的基金估值为基础,在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0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5年10月28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64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564042256。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511,836,212.41份调整为800,533,464.36份,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折算日所代表的资产净值为计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投资净额,投资净额为本基金的保本金额,持有第二个保本期到期时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为18个月,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7年4月29日止。如保本期到期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ncfund.com.cn;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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