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0月12日、10月13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中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2日、10月13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经过公司核查,并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已于2015年9月22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方案》、《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以及2015年10月10日披露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正在有序推进。除上述已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得知,除已公告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外,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