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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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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2 证券简称:三变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8(临)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临)),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变科技;证券代码:002112)自2015年9月1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9月29日、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临))、(公告编号2015-046(临))、(公告编号2015-047(临))。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公司筹划收购周发展等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南方银谷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自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有序地开展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本次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尚不具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条件,无法按照原计划在2015年10月14日前披露符合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组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14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对本次股票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三、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在2015年12月1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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