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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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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5-09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完成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15年7月13日起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股份不超过260万股,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近期实施了股份增持计划,现将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

 自2015年7月13日公司发布增持计划公告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合计增持了2,365,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322%,完成2015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股份增持计划进展暨复牌的公告》中承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0万股的增持计划。

 二、增持目的

 为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资计划。

 三、其他事项

 1、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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