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海口海越经济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称近日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2015年7月13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编号为2015-030《控股股东及管理层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后续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告承诺的时间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