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三变科技,证券代码:002112)于2015年7月21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临))。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2015年8月4日、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8日、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1(临)、2015-033(临)、2015-035(临)、2015-037(临)、2015-038(临))、2015-042(临)),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本次筹划中的重大事项为拟收购互联网行业公司,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各中介机构已进入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现场工作有序进行,重大事项等待确认过程中,预计于下周初确认完成。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0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