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8日、8月31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就近期股票发生异常波动情形,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承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披露了《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内容。
鉴于2015年第三季度尚未结束,相关财务数据目前无法汇总统计,因此公司尚不能预计 2015 年第三季度的业绩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发布 2015 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请投资者届时查看。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