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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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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8 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公告编号:2015-06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洪信先生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1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5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友谊路一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4,598,2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454%。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17,948,0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898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0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6,650,1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466%。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合作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207,242,5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的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42,5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出售合作公司股权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207,228,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3%;反对的股数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28,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太阳宏河纸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24,584,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的股数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28,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兖州永悦纸业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24,584,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的股数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28,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阳纸业(香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的股数1,624,584,47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的股数1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的股数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07,228,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000%。

 所有议案同意股数均超过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刊登在2015年7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黄侦武律师、王瑞杰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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