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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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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5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7月24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与传真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23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3名监事、2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条件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8,551.58万股(含8,551.58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该上限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全部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限售期

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8.71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询价后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如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拟投入募集资金
1贵州二期项目贵州芭田80,000.00
2智慧芭田大数据综合平台项目公司5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公司30,000.00
合 计160,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值)不能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全文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投资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

2.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有关的其他事项;

3.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4.根据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监管部门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项作出修订和调整;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深圳证券交易所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

8.如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办理相关事项;

9.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见公司2015年7月28日登载《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会计师的相关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6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时—2015年8月12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

6、参加会议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1-6项内容详见2015年7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5年8月1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联系人:熊小菊 刘耿豪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

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0;

2、投票简称:芭田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对以下所有议案100.00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2.02
2.3(3)发行数量2.03
2.4(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4
2.5(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2.05
2.6(6)限售期2.06
2.7(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2.07
2.8(8)上市地点2.08
2.9(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2.09
2.10(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10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4.00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

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一次性表决。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托票委托完成。

5、投票规则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若股东先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项或该几项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其中某一项或几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7、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1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申请数字证书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熊小菊 刘耿豪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件: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对以下所有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3)发行数量   
2.4(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5(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原则   
2.6(6)限售期   
2.7(7)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2.8(8)上市地点   
2.9(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2.10(1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

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5-6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7月28日开市起复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已于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5月26日、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6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35)、《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38)、《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39)、《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41、2015-43、2015-44、2015-46、2015-49、2015-56)。

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7月 28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 7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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