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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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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2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董事杨新红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本次董事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杨新红女士未能亲自出席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次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上述两次会议。同时杨新红女士自2015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其担任董事的任命至今,未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签署《董事声明及承诺书》,未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董事会备案。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杨新红女士被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建议撤换杨新红女士的董事职务,并提名王晶晶先生接替杨新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晶晶先生尚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方能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所提名的候选人王晶晶先生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1、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入股;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产出租。

建议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许可证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产出租。

2、章程原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建议修改为: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确定的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3、章程原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由传真方式发出,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建议修改为: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

4、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具体权限标准以及披露要求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建议修改为:董事会应当制定决策权限管理制度,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5、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 以专人送出;

(二) 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 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建议修改为: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一) 以专人送出;

(二) 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 以公告方式进行;

(四) 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五) 法律法规认可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6、章程原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进行。

建议修改为: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

7、章程原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进行。

建议修改为: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

8、章程原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建议修改为: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信函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以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9、章程原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自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建议修改为: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章程的修改由董事会拟订修改草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参见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8月12日在沈阳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晶晶先生:1982年9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硕士,天津大学工学学士。现任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万向钱潮(000559)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十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鉴于原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因业务繁忙及人员安排方面的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议解聘天职所,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对天职所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大华所为沪深两市167家上市公众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位列会计师事务所第4位,在审、审核通过和已经推荐上市成功的上市公司在会计师事务所中也位列第4位。大华所各类业务资质齐全,经PCAOB认可具有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取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综上所述,大华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请大华所从事审计服务的期限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结束。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年度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15年的审计费用。

公司监事会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监事会意见详见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能力胜任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公司年度审计和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6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年7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星期一)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时15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2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1日15:00-8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10层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7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7日(8:3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10层

传 真:024-23769620

邮政编码:110179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3;

2.投票简称:合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12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合金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委托价格委托数量
360633合金投票买入100.00元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为: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之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注意事项: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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