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5年7月10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更正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9: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2,133,8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66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2,126,1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0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7,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议案,获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201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122,126,19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7%;反对票7,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弃权票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6,858,2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3%;反对票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7%;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蔡厚明、吴光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账户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48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聚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8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5,303,348.3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696,651.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众环验字(2015)01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三方协议》。详见公司在201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各个募集资金专户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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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16668专户仅用于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一体化装置总装项目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06886专户仅用于通过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实施的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聚隆精工1317090029200416481专户仅用于实施的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聚隆精工1317090029200416481专户2015年6月5日还未开立,表中余额为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金额。
三、公司决策及实施情况
2015年7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用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183,494,000.00元对聚隆精工增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201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聚隆科技已于7月23日将1317090029200506886专户资金中183,494,000.00元转账到聚隆精工1317090029200416481专户,7月24日注销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06886专户,其利息85,514.64元转帐到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16668专户。
四、保荐机构意见
针对募集资金账户变动,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实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董事会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同意用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183,494,000.00元对聚隆精工增资。本保荐机构对聚隆科技将1317090029200506886专户资金中183,494,000.00元转账到聚隆精工1317090029200416481专户,同时注销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06886专户,其利息部分转帐到聚隆科技1317090029200516668专户一事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帐户变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6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营业执照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用年产300万套全自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关键零部件加工项目募集资金183,494,000.00元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增资。详见公司在2015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聚隆精工已于2015年7月23日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伍佰陆拾万圆整变更为壹亿捌仟玖佰零玖万肆仟圆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