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5年7月2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共计3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并表决,会议就《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及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同意相关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对该持股计划的公示情况、公示结果予以认可。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