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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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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15--053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出质人: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质押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质押期间:六个月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其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500,000股质押给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2.48%,并于2015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间六个月。

 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4,832,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3%,其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76,687,4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1%,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祝义财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651,519,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74%;本次质押后,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质押股份158,6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其和实际控制人祝义财先生合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34,05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5.21%。

 二、本次质押的目的及资金偿还安排

 本次质押主要为地产项目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该公司有能力偿还到期借款,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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