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1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蒋学真先生及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董晓燕女士通知,两人于近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蒋学真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 69,800股,共出资人民币3,484,765元。公司副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董晓燕通过“新湖期货信投泰利1号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7,800股,共出资人民币2,238,050元。
本次增持前,蒋学真先生、董晓燕女士通过腾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鑫盛富茂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15%,本次增持后,公司董事长蒋学真、实际控制人董晓燕共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4,677,6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1.26%。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长蒋学真先生曾于2015年7月12日承诺在 6 个月内(自 2015 年 7 月 12日起,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蒋学真先生后续仍将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三、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常州腾龙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