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卖方,以下简称“丹东黄海”)与保定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签订了共计591辆黄海纯电动系列客车的销售合同。
相关商品标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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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订单的顺利履行,不仅有助于公司新能源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进一步推广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也有利于从根本上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造成的污染,有效的保护城市空气的清洁。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