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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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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2015-030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合同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公司与宁波明州一三七一城隍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三七一公司)已完成租赁资产交付,并书面确认,双方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2014年12月4日、2014年12月15日、2015年2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关于签订租赁合同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租赁合同事宜后续进展的公告》,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公司拥有的城隍庙商城房产出租给其经营,并就一三七一公司延期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等事宜作了约定(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4-043、2014-045、2014-047、2015-004)。

 二、后续进展

 2015年7月20日,公司与一三七一公司签订《房产交付确认书》,双方对租赁房产及附属设备、设备、商城其他资产进行现场查验并造具清单。《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房产主体已移交,清单资产已移交。双方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

 之前,公司已收到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开具的履约保函。该履约保函受益人为公司,保函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万元,用于保障一三七一公司全面及时履行2014年11月28日签署的《租赁合同》。保函期限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2018年1月31日止。该保函为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租赁合同》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租赁合同》正常履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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