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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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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5-04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5月19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对股东提名的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古开华先生、董奎先生、邓磊先生由于未能提交相应的资料,证明其符合《公司法》146条和《公司章程》98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股东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徐一宁先生、韩剑先生、庞伍先生由于未能提交相应的资料,证明其符合《公司法》146条和《公司章程》98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公司股东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志刚先生、黄纲先生的《独立董事声明》未由本人亲自签名,公司董事会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同时也未能提交相应资料,证明其符合《公司法》146条和《公司章程》98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因此公司董事会不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由于提交了相应的资料,证明其符合《公司法》146条和《公司章程》98条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股东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胡新笠先生、唐治先生、杨晶先生、张玲女士、罗维平先生、屈茂辉先生和公司股东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程登科先生、贺顺明先生、屈志强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胡新笠先生、唐治先生、杨晶先生和程登科先生、贺顺明先生、屈志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玲女士、罗维平先生、屈茂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新笠简历:

 胡新笠,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国有企业工作20年,深谙企业运营管理。现任深圳市长城国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中汇(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杨晶简历:

 杨晶,男,1987年出生,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专业,2010年3月-2012年11月就职于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013年12月就职于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2014年1月至今就职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副总经理。

 唐治简历:

 唐 治,男,生于1973年5月,会计师,EMBA,曾任国光瓷业证券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助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长沙国家生物产业基地财政局副局长,金融证券办副主任,顺天集团董事长助理,天一科技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程登科简历:

 程登科,男,1983年3月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上海领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董事;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程登科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贺顺明简历:

 贺顺明,男,1972年9月生,大专学历。1994年在北京首都钢铁公司建设总公司二公司参加工作,现任黄山天目薄荷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贺顺明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屈志强简历:

 屈志强,男,1973年2月出生,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学,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数据分析师、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2002年8月加入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加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负责过多个国有企业改制、公司股份制改造及尽职调查工作、大型国有企业、企业集团的年报审计、企业上市审计工作。

 屈志强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玲简历:

 张 玲,女,1960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部、省级科研课题八项,部分课题获得湖南省科委和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在权威或核心期刊上共发表论文80 余篇、著作1部、译著1部。现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湖南大学产业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审计署长沙特派办专家顾问、亚太金融协会会员、美国金融管理协会会员、爱尔眼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罗维平简历:

 罗维平,男,1956年出生,民商法硕士,中共党员,律师。1993年3月以来先后在湖南金融经济(银联)律师事务所、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执业,专职从事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现任上海协力(长沙)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湖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

 屈茂辉简历:

 屈茂辉,男,1962年出生,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至2000年在湖南师范大学工作,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2000年7月至今在湖南大学工作,现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民商法研究会会长、天桥起重独立董事、隆平高科独立董事、梦洁家纺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2015- 4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5月29日

 3.股权登记日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5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7.43%股份的股东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2015年5月1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提案人: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5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15 %股份的股东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 2015年5月19日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5.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请胡新笠、唐治、杨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提请张玲、罗维平、屈茂辉为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

 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请程登科、贺顺明、屈志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5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5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市苕溪南路78号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5月29日

 至2015年5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15年5月20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年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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