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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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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5-049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截至 2015 年 5 月 19 日收盘,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内(5月15日、5月18日、5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核查情况的说明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4月18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停牌期间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资料。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在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预计公司 2015 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 230%~ 260%,不存在业绩修正的情形。

 3、2015年05月05日,公司接到董事长、总经理家属通知并经核实:公司董事长李新宇先生及总经理宋鹰先生应相关部门要求协助调查,相关检查机关于2015年05月05日对李新宇、宋鹰先生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李新宇先生和宋鹰先生仍然能继续履行职责。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运作正常。同时,公司本次并购重组项目相关工作也将继续正常推进。详情请见公司于2015年05月06日披露的《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一)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及审批风险提示

 公司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各协议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生效。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风险

 (1)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风险

 (2)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3)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4)商誉减值风险

 (5)奖励对价购买日后调整与支付导致的财务风险

 (6)业绩补偿无法覆盖风险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失败的风险

 (8)收购整合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业务和经营风险

 (1)海云天的业务和经营风险

 (2)长征教育的业务和经营风险

 (3)龙星信息、诚长信息的业务和经营风险

 (四)其他风险

 (1)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本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2)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以上风险因素具体内容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十六章《风险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5 月 19 日

 股票简称:拓维信息 股票代码:002261 编号:2015-050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年 05 月 05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710,7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 05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 05 月 2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0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05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

 咨询联系人:龙 麒 李 雯

 咨询电话: 0731-88668270

 传真电话: 0731-88668270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0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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